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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海口6月10日电 (记者 张茜翼)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磊表示,五年来,海南形成了一批具有自贸港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制度成果。
王磊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先后制定57件自贸港法规,其中23件涉及变通63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据介绍,海南重点在五个方面加强立法:一是加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立法。制定“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法规,就市场主体放宽准入、自主经营、便利退出、要素获取作出一系列创新性规定。
二是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等法规,有力引领、推动和保障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是加强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立法。制定旅游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等法规,以立法支持和推动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立法。制定反走私条例(试行)、禁毒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等法规,以立法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屏障。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立法。制定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以立法保障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
王磊说,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核心制度,海南系统推进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纵深推进。海南高标准完成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全岛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硬件设施全面达标。“中国洋浦港”登记船舶数量及总运力位居全国自贸区(港)首位。国内首条第七航权客运航线投入运营。“十四五”期间,海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分别增长24.1%、30.2%,与2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
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地见效。海南率先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第一批清单6个事项共办件1004件;推行“承诺+许可”制,128项涉企许可事项实现承诺即办,政策惠及经营主体超140万户次。近五年,海南经营主体数量增长近2.5倍。“十四五”期间,海南新设外资企业年均增长15.3%,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16.7%,投资来源地由140个国家和地区增至180个。
财政税收政策红利赋能发展。海南推动实施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政策,“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由21%提升至74%;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持续优化,实施区域范围实现全岛全覆盖。
生态文明建设亮点纷呈。海南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一流,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6.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99.6%以上。
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聚力提速。2025年,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占GDP比重较2020年提高约14个百分点,达65.9%。“三篇消费文章”成果丰硕,2025年11月离岛免税新政策实施至今年4月底,累计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222.2亿元,同比增长22.6%;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2025年医疗旅游接待80多万人次;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在园师生超万人。
王磊表示,下一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更加重视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体系。(完) 【编辑:陈海峰】
版本:5.1.7
更新时间:2026-06-11 05: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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