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第3只新股舜宇精工今日正式招股,该股确定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1元,明显高于其发行底价。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记者李明辉)公安部网安局6月15日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这10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不法分子随意编造、传播涉人身伤亡、不实政策、食品安全等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触碰法律红线。
在张某虚构事实案中,网络博主张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发布山东某高中校门口发生车祸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民议论。经查,网传信息均为虚构,属地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在付某、邓某某、黄某某等6人虚构事实案中,6人为安徽宿州当地驾校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为博取流量关注、诱导学员报名,散布所谓“驾考解读”视频,引发“安徽宿州2026年驾考新增项目”等谣言扩散,干扰驾校正常经营和考试安排,损害了交管部门的公信力,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
对这类散布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公安网安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社会秩序。
网警提示,广大网民要恪守网络言行底线,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勿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编辑:刘阳禾】
第八条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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