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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耻的直播任务》

一见·总书记妙喻有“门道”  针对此类案件频发的现象,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黄中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利人许可,通过出售、赠与等形式为公众提供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复制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7、学会自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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