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编如下:在评估2022年的官方统计数据时,与人口和经济相关的数据助长了关于中国发展前景的思考和争论。
6月18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请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数据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对其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第四十八条规定,各有关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出台《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安全治理工作部署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明确风险评估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流程,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风险评估统筹协调,指导网络数据处理者通过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2:《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遵守《办法》。
《办法》所称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是指对网络数据和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安全进行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等活动。
问3:哪些主体需要开展风险评估?
答:根据《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法》明确处理重要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以下简称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开展风险评估,同时重要数据安全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及时对发生变化及其影响的部分开展风险评估。
此外,《办法》鼓励处理一般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问4: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网络数据安全相关检查和交叉重复检查?
答:按照《办法》要求,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下,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专项工作机制,指导、监督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风险评估及相应检查,于每年1月底前将年度风险评估检查计划报送国家网信部门。国家网信部门将计划与国务院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共享并进行协调,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交叉重复检查。
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对同一网络数据安全事件或者风险,不得重复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委托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
问5:风险评估是否可以自行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答:网络数据处理者可以根据自身能力、条件情况,选择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办法》要求,对于网络数据处理者自行开展风险评估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的,应当通过订立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问6:网络数据处理者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参考哪些标准或规范?
答:2025年11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 45577-2025),明确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的实施流程、评估内容、分析评价方法以及评估报告模板等。2025年10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评估机构能力要求》(GB/T 45389-2025),明确评估机构的基础条件、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人力资源能力、场所与设备资源能力等要求。
对于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风险评估工作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上述标准开展风险评估、建设相应能力。对于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参照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开展风险评估。
问7:《办法》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培育和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办法》加强了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能力培育,以及开展风险评估活动的规范管理,具体要求包括:一是鼓励相关评估机构通过认证方式,证明具有开展评估服务的能力。二是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促进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的发展,培育评估机构。三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客观地作出风险判断,并对所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四是评估机构不得转委托其他机构开展风险评估,且同一评估机构及其关联机构不得连续3次以上对同一网络数据处理者开展年度风险评估。五是评估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存在重大数据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通知网络数据处理者。六是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风险评估过程中获得的数据、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依法予以保密。
问8:《办法》如何加强风险评估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答:对于做好风险评估与处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有关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二是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对重要数据处理者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核验,在监督核验等工作中发现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存在安全风险情形,可以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进行指定评估。三是有关部门组织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应当及时给予要求整改、暂停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等行政指导,排除网络数据安全风险。四是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并做好相应风险的协同处置。五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组织、个人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六是严格公正执法,《办法》施行后,对于网络数据处理者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或者评估机构违反《办法》开展风险评估的,依法予以处理。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付子豪】
郑宁还提到,民法典还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如果有人将他人的脸换到不雅视频中,或者利用换脸软件对他人进行恶意丑化,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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