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三部门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
时间:2026-06-20 07:32:49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羞答答传媒免费直播》

  记者18日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规则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规则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的备案和使用。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规则提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包括产品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网络安全能力等级、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检测实验室名称、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备案信息码等内容。

  根据规则,备案机构应向社会公众提供产品网络安全标识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产品生产者和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 【编辑:李岩】

图片

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将城管、公安、住建、市场、消防等执法部门凝聚起来,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才能更好的适应城市化进程、精细化治理的需求。《羞答答传媒免费直播》二、主要做法通过整合各街道属地社区及城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执法部门力量,以小区为单位组建综合执法进小区联动服务站,明确职责任务,推行“一级宣传哨、二级应急哨、三级执法哨、四级攻坚哨”的“四级吹哨”机制,常态组织开展“双十提升”和“安全品质八大工程”等综合执法行动。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网站编辑部信箱:[email protected] | 招聘启事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23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