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

2026-06-21 23:21:1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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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蝴蝶忍被鬼x上天有图有真相   回首三年,面对世纪疫情,党中央科学果断决策,形成统一指挥、全面部署、立体防控的战略布局,正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国一盘棋,展现出抗疫情、化危机、应变局的强大效能;  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党中央及时作出稳经济一揽子部署,各部门各地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正是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有效激发了经济韧性与潜力,最大程度稳住基本盘。摄

  记者18日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规则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规则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的备案和使用。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规则提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包括产品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网络安全能力等级、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检测实验室名称、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备案信息码等内容。

  根据规则,备案机构应向社会公众提供产品网络安全标识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产品生产者和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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