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晓方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06-22 00:06:50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一边亲着一面膜下的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摄

  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晓方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8日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方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图片来源: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付子豪】

下载百度新闻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