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一边亲着一面膜下的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摄
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晓方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8日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方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图片来源: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编辑:付子豪】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