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法规定提供虚假会计材料等相应法律责任

2026-06-24 13:08:23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国外一级欧美内射 比如,多家大陆驻台媒体因民进党当局不合理的限制已有近两年时间无法赴台驻点;两岸间举办的一些交流活动如海峡论坛、双城论坛等,处处受到民进党当局刁难;两岸教育领域交流,被民进党当局打上“统战”标签而举步维艰;一些广受岛内民众喜爱的大陆产品如爱奇艺影音播放平台等,被民进党当局无端扣上“危害安全”的帽子并禁用……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声。摄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曾玥)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次审议。修正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增加规定被审计单位等不得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会计材料、文件及相应法律责任。

  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做好有关法律条款之间的衔接,体现从严监管、精准处罚、过罚相当。

  修正草案增加规定被审计单位等不得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会计材料、文件及相应法律责任;明确委托人、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串通、唆使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增加一条专门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业务范围差别较大且多数是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修正草案对相关条款中罚款的下限不规定具体数额,对暂停业务作进一步细化,以便于主管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到过罚相当。(完) 【编辑:刘阳禾】

下载杭州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