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为巩固拓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成果,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5年过渡期
对已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扶持期限在现有基础上延长5年;对2026年6月30日以前开工在建水库的未搬迁移民和2026年7月1日之后新建水库产生的移民,纳入扶持范围的,扶持期限按25年计算。
二、扶持对象、标准、方式等保持不变
扶持对象仍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标准仍为每人每年600元,能够直接发放给水库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个人,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后期扶持人口,由水利部负责核定。2026年7月1日之后新建水库产生的需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由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每年核定一次。
三、做好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管理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政策保持稳定,征收标准、征缴程序维持不变。
四、促进水库移民增收
在发放后期扶持资金的同时,继续运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提升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水平,建立水库移民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不断拓宽水库移民增收渠道,提高移民收入水平。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康养、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防灾减灾、供水保障、交通、灌溉排水、生态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强化水库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水库移民创业人才培养,提升水库移民创业和转移就业能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水库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水库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统筹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6月23日 【编辑:刘阳禾】光泽县纪委监委立即前往核实刘龙辉身份,并将其带回光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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