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韦被公诉

2026-06-26 04:00:5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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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日韩亚洲色色一区二区三区 民事判决: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初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学员S和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明知或应知学员S不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法定报考条件,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违规手段帮助学员S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学员S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抱有侥幸心理,希望以非法的报名资格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质,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既妨害了国家的正常考试管理秩序,又妨害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认定其合同关系无效,并综合考虑双方主观过错程度,判处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按70%比例,退还学员S共计13566元。摄

  中新网巴彦淖尔6月24日电 (记者 张林虎)2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韦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张韦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韦身为企业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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