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中国制定疫情防控政策的首要考量,也是衡量疫情防控成效的重要标准。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张素)“世界海员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2025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面对部分国家滥用“长臂管辖”、实施单边制裁,扰乱正常国际经贸秩序,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海事法院立足涉外法治建设要求,依托司法裁判划定法律红线。
此次发布的“香港某公司等诉新加坡某船务公司、某船务(中国)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系中国法院首次以判决方式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的强制适用效力。
案情显示,2022年10月,香港某公司(托运人)向新加坡某船务公司(承运人)订舱,将一批价值499万余元(人民币,下同)的电子产品从上海港运往巴拿马曼萨尼约港。新加坡某船务公司在接收货物并装船出运后,以香港某公司被某国列入制裁清单为由,拒绝签发提单,并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拒绝交付。
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发出海事强制令后,新加坡某船务公司虽依照海事强制令签发了提单,却在强制令案件处理期间擅自将货物退运回上海港。香港某公司遂提起诉讼。
上海海事法院判决新加坡某船务公司赔偿香港某公司货款损失499万余元及利息,并驳回其全部反诉请求。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最高法表示,本案是中国海事法院贯彻落实反外国制裁法,切实维护供应链产业链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最高法指出,中国海事法院首次通过司法判决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的强制适用效力,精准适用该法第十二条,确立外国对中国公民、组织的非法单边制裁不得作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抗辩事由的裁判规则,严正否定执行或协助执行外国对中国公民、组织制裁措施的行为,彰显中国司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立场。(完) 【编辑:刘阳禾】
根据该机制,所有在欧盟境内生产疫苗的公司在向欧盟以外出口疫苗时,都需要得到欧盟成员国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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