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十三条符合国际法精神

2026-06-26 03:32:3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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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时间停止学院1~4 依托毗邻香港、辐射湾区的优势,罗湖全国试点首发“数字人民币红包”;面向香港居民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测试;在全市首批“跨境理财通”20家试点银行中,罗湖占据9席;首批“监管沙盒”8个项目中,罗湖4项入选,3项涉及跨境服务;完成全国首批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试点工作;与深圳人行共同实施“深港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在境外卡使用、外汇业务办理、扩大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理财、跨境收支等领域探索创新,进一步便利跨境金融服务……同创伟业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郑伟鹤在发表演讲时也为罗湖发展创投业“支招”,并提出了几点值得罗湖去思考和探索的问题:第一,进一步把罗湖的金融平台打造好;第二,进一步把香港的活钱引进来用好;第三,如何把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与产业创新结合在一起;第四,如何补齐天使投资基金的短板;第五,探索尝试发展市场化母基金;第六,进一步利用好口岸优势、开放优势。摄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谢雁冰 黄欣欣)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十三条针对的是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根本目的是守护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与国家安全,符合国际法精神与各国治理的惯例。

6月2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中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十三条针对的是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根本目的是守护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与国家安全,符合国际法精神与各国治理的惯例。 中新社记者 王紫儒 摄 

  胡卫列说,近期注意到部分西方媒体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进行歪曲解读,甚至抹黑为“治外法权”“长臂管辖”,这类观点不客观,也与法理的精神相悖。这条规定是立足国情、契合法理、符合国际通例,是正当合法、必要可行的法律规定。

  胡卫列表示,第一,这是主权国家依法开展的正常立法实践,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准则。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与社会稳定,是各国的主权,也是国际法确立的基本准则。世界各国均有权通过国内立法防范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社会团结与正常秩序,这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第六十三条是依法行使主权国家固有的立法职权,与国际上国家安全、反分裂、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规则是相一致的。

  第二,这是夯实民族工作的法治保障、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族团结是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与根本福祉。当前,境内外各类风险因素交织叠加,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会侵蚀民族团结的根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条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涉。第六十三条将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既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筑牢了安全防线。

  第三,这是与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管辖权原则相衔接的立法规定,以法治化手段抵御各类境外涉民族领域的不法行为,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将严格依法依规、审慎规范,切实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影响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学术研讨、经贸合作等活动。(完)

【编辑: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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