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未来双方继续加强沟通交流,拓展务实合作领域,推动中韩知识产权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新网海口6月24日电(记者 符宇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余涛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海南省近期出台的全国首个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专项地方性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规定》(简称《规定》),有三大突出特色亮点。
——创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降低企业投资制度性交易成本。《规定》以清单化管理为核心,配套多项集成改革举措。落实“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办理条件”。建立全省统一的清单编制、动态调整、公开发布等制度,明确清单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对清单内容要素和制修订程序等作了规定。创设精简清单内事项法定路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规定可以采取依法取消事项、调整委托主体等措施,分类压减清单内事项。集成简化中介服务办理新模式,建立中介服务成果跨部门、跨领域共享互认机制,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一果多用”以及用区域评估取代单个项目评估等方面作了创设性规定。
——优化中介服务营商环境,推动中介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破除区域、行业壁垒,禁止违规设置执业限制、限额管控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范围,保障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的权利。放宽市场准入,允许符合海南自贸港单向认可条件的境外机构、专业人员参与中介服务,加强对优质紧缺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培育,扩充专业服务供给。明确中介服务机构“零费用”“零门槛”入驻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平台,配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以数字化手段保障市场竞争公平透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专业规范、文书范本,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完善监管和惩戒约束制度,促进中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定》严格划定执业行为红线,加强执业规范管理,提高违法成本。列明八类执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违规出租出借资质、无证或超范围执业,串通投标、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乱象。严格约束政府部门履职行为,严禁指定中介、强制委托、转嫁服务费用;规范政府委托,细化破除市场垄断、切断和政府部门利益关联等方面的要求。明确由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中介服务制度改革;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打通审批、监管、执法、信用联动全链条。完善信用监管和法律责任,创新设定了中介服务机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细化列入标准和程序,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余涛表示,《规定》的出台,对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的关键环节、重点制度进行了规范,也向国际国内传递了持续减负惠企、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信号。(完) 【编辑:刘阳禾】
同时做好预案管理,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形式可采取桌面推演和实际演练的方式进行,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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