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9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被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位列“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69部法律草案之中,到如今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行,看起来不过历时三载,但追根溯源,距离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已有10年,距离2003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部署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研究工作已有18年。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26日消息,6月22日至26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组织(UN/WP.29)第199次全体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上,由中国、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共同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经全体缔约方投票表决,正式获批发布。
此次发布的ADS GTR明确了自动驾驶系统产品核心技术指标,同步提出了制造商层面的要求及配套的审核和评估方法,构建起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框架。作为全球首个自动驾驶全球技术法规,该法规提供了自动驾驶技术有序安全落地的统一遵循,对加速自动驾驶车辆产业化发展、推动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转型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9年起,中国先后担任联合国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WP.29/GRVA)副主席国和自动驾驶系统工作小组(ADS IWG)联合主席国,在该法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牵头与推动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参加历次会议,多次承办有关会议,牵头法规核心内容编制;同时,组建成立联合国自动驾驶全球技术法规专家组,组织开展大量技术论证,分享我国测试验证及实车应用数据,围绕动态驾驶任务、人机交互、测试验证方法等提出数十项技术提案,为法规制定出台提供有力支撑。
在深度参与国际法规研制的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进我国自动驾驶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标准编制,正在履行报批程序。与ADS GTR相比,国内标准全面覆盖其核心技术内容,同时立足我国产业实际与监管需要,针对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更为细化的技术要求,清晰划定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用户使用培训与告知等内容,防范误用和滥用风险;在国际通行的“多支柱法”试验方案基础上,创新性提出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为国际法规落地实施提供支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深度参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际标准法规制修订与协调,加快国内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统筹推进国际法规与国内标准有效衔接,推动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标准法规发展格局。同时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生产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与监管方案,保障自动驾驶产品安全合规落地,全面引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万纪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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