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

2026-06-30 23:07:38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咬你1V1 公司时任董事周汉生、张小东、黄峰,时任独立董事王学恭、谢获宝、何其生、刘林青、周睿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未能勤勉尽责,未能督促公司保障依法规范运作并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各自任期内的公司资金占用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摄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6月30日发布关于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的公告称,自2026年7月1日起,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为:

  一、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配偶分居时间满3年;

  二、子女投靠父母类: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三、子女照顾父母类: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

  四、父母投靠子女类: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年满18周岁。

  公告明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根据定居名额和审批条件,依法审批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通过移民管理服务热线“12367”或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咨询。 【编辑:史词】

下载中国新闻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