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警察学院正厅级干部袁志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志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袁志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志坚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苏亦瑜】“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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