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道路,当然也不能定于一尊。
中新社日内瓦6月30日电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2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29日在日内瓦举办主题边会,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20周年为节点,就一系列人权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周少青表示,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真正标准,不是某一种制度形式,而是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否真实地享有了有尊严、有保障、有发展的生活。中国的实践表明,将生存权、发展权与其他权利贯通实现的道路是完全可能的,也是正当的。
国际人权和社会发展协会人权与地缘政治顾问戴维·洛佩斯(David Lopez)表示,人权具有普遍性、不可分割性和非选择性,并与发展权紧密相连。当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工作应着眼所有国家,倾听全球南方声音,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徐爽表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20年来,极大促进人权主流化,推动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中国一贯积极参与人权理事会的活动,日益成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的建设性力量。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晓旭表示,2009年起,中国连续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仅体现了中国对本国人民和世界的郑重承诺和责任担当,也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可参考的中国经验。
“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创办人兼主席何建宗表示,长远的人权保障必须以社会稳定为基石,以经济发展为动力,并通过高效的管治来最终落实。欢迎国际社会基于客观事实评价香港,拒绝任何带有偏见的媒体炒作。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索朗卓玛分享西藏教育故事,表示西藏现代教育将生存权、发展权、文化权、平等权,变成了可触摸、可感受、可传承的幸福生活。西藏人民的受教育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西藏人权事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嵇美云分享在新疆实地调研所见所闻,表示可持续就业赋能新疆民众脱贫,让新疆民众拥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成为通往美好生活的务实之路。
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理事玛日耶姆古丽·吾布力喀斯木表示,中国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明确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发展,让人权保障更具温度、更有力度。(完) 【编辑:李岩】
如何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展现了现代化的另一幅图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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