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渴了就喝水别扒拉我腿 为有效破解三大难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文化路社区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单位以及下沉党员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出在辖区“三无”、单位自建、有物业等三类小区建设“红色驿站”,主要形式为:一是在单位自建小区,构建以“社区居委会、自建单位、党小组、业委会”四方联动的红色驿站。摄
中新网7月2日电 7月2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正式实施。有民进党政客称该法规是通过追究境外组织与个人责任,对台湾学界、媒体及友台人士形成“寒蝉效应”,以法律工具扩大“跨境镇压”。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其正式实施,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都是中国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凝聚成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出于政治私利,一再对该法说三道四、造谣抹黑,编造谎言,故意混淆视听,目的是煽动两岸对立对抗,恐吓台湾民众,居心叵测,不会得逞。(中新网“燕新台”工作室)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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