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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朱贺 刘大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2日举行的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朱凤莲应询表示,该法的实施有利于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
朱凤莲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其正式实施,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她说,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都是中国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凝聚成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
至于有民进党政客称该法以法律工具扩大“跨境镇压”,朱凤莲表示,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出于政治私利,一再对该法说三道四、造谣抹黑,编造谎言,故意混淆视听,目的是煽动两岸对立对抗,恐吓台湾民众,居心叵测,不会得逞。
至于该法“模糊入罪”或“非统即独”的说辞,朱凤莲指出,民进党当局的有关说法完全是造谣抹黑,故意混淆视听,编造所谓“风险”,恐吓台湾民众。
她强调,大陆方面始终依法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坚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如果“台独”势力出于谋“独”目的施行分裂民族、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也必将依法受到惩治。(完) 【编辑:田博群】
版本:5.1.7
更新时间:2026-07-02 2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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