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周登涛被“双开”

2026-07-03 18:34:39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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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咬你1V1 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实现“事前感知,有效应对”;二是必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打破条块分割的旧观念旧框架,实现全要素全社会协同联动效应,形成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合力;三是必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必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着力布局全国区域应急力量中心和体系,确保对突发情况及时有力启动应急响应和快速进行处置;五是必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六是必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行政监督,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能力。摄

  中新网7月2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中共贵州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周登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登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罔顾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求职务晋升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廉洁底线失守;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思想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

  周登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贵州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登涛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贵州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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