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历史,争霸型同盟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其行为特征具有很强的进攻性和对抗性,是引发地区乃至全球冲突战乱的重要不稳定因素。
中新社联合国7月6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6日在联大通过人权理事会地位重审决议草案后的解释性发言中表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将联合国平台变为施压对抗的场所。
孙磊说,中方欢迎联大协商一致通过“人权理事会的地位”决议草案,保持人权理事会联大附属机构地位。作为联合国主要人权机构,人权理事会是讨论人权议题、推进人权治理的核心平台之一。实践表明,人权理事会现有地位、职权分工完全能够满足其工作需要。同时,近年来人权理事会工作政治化、武器化问题突出,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非选择性是会员国面临的优先、紧迫任务。
孙磊表示,地位重审关系到人权理事会发展方向,更关系到广大会员国切身利益。中方始终主张重审进程应坚持会员国主导,聚焦人权理事会现有地位问题,并避免同联合国80周年改革倡议、人权理事会效率进程等混为一谈。人权理事会地位重审,是重温初心、与时俱进的重要契机。
孙磊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国际社会要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在联合国旗帜下加强团结合作,努力校正人权治理方向,提升人权治理效能,包括推动人权理事会公正客观开展工作,平衡推进各类人权,消除政治化顽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投入,以务实行动应对全球性人权挑战,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孙磊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中国六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始终是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倡导者、推动者。中方愿继续同各方一道,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建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推动人权理事会更好履职尽责。(完) 【编辑:刘阳禾】
在寻找和确定正确的中国革命道路的问题上,周恩来是党内领导层当中为数不多的最早的几位自觉者之一,是毛泽东最有利的支持者和帮助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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