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下情况,诉诸这些渠道能使您获得更好帮助:1.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类事项,请拨打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热线;2.涉及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及已进入信访渠道尚未完结的事项,请您按照法定途径向有关机关提出;3.涉及个人之间、市场主体之间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事项,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中新网拉萨7月7日电 (李林)为补齐西藏震后建筑应急评估制度短板,7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指南(试行)》《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管理办法》两项文件已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立足高原抗震救灾工作实际,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标国家、行业及自治区现行法律法规、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完成两项配套制度起草编制工作。
《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指南(试行)》设置总则、职责分工、日常应急准备、现场评估工作四大板块,清晰界定应急评估工作内涵、适用范围与工作准则,细化区、市、县三级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权责,完整规范震前储备筹备、震后应急评估全流程操作标准,统一明确“可以使用、暂停使用、禁止使用”三类房屋安全判定结论及适用场景,同步配套技术操作要点、应急物资设备清单、汉藏双语安全警示标识、工作流程图等实操附件,为基层一线开展震损房屋排查评估提供标准化、实操依据。
《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管理办法》系统规范专家库组建运行、专家选聘解聘、履职权责、日常管理等内容,清晰划定评估专家技术研判、现场排查等核心工作职责,建立专家调用、退出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夯实震后应急评估专业人才支撑基础。
两项文件印发实施后,将填补西藏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领域制度空白,为地震灾害快速处置、受灾民众临时安置、建筑次生灾害风险防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与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建筑抗震应急管理体系,助力提升住建领域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处置能力。(完) 【编辑:万纪玮】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周上调对中国以及亚洲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的增长预测后,一些经济学家调整了对该地区的展望。。
- 今日热点
- 石狮市疫后复工复产--福建频道--人民网
- 王蒙徽--湖北频道--人民网
- 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海外网年终漫评③】以团结合作破除“新冷战”迷思
- 聚焦三大领域发力国资委推动央企扩大有效投资
- “排雷英雄战士”杜富国的战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