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强化性侵案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济保障

2026-07-08 07:44:43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gdcm01com扣扣传媒 春节期间,村民景郭福乐呵呵地告诉全总驻壶关帮扶干部:“旅游业复苏了,我的农家乐生意越做越好了,我得赶紧多琢磨些美味,也该扩大规模了……”让景郭福信心满满的还有村里的路。摄

  中新社台北7月7日电 台立法机构7日三读通过“刑法”第80条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满20岁以前所经过的期间,不计入追诉权时效,盼避免被害人因年幼、创伤或权力不对等,错失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主管机构、司法主管机构提案指出,性侵害犯罪具有高度隐秘性,许多被害人在案发时身心尚未成熟,可能因创伤、不了解自身法律权利,或受制于与加害人之间权力不对等,而无法及时向外求助,导致追诉权时效届满后,无法通过司法寻求正义。

  此次三读条文明确规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满20岁以前所经过的期间,不计入追诉权时效。(完) 【编辑:陈海峰】

下载绝对现场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