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文加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

2026-07-08 10:21:45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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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欧美一区二区在线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摄

  7月8日,民政部发布《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明确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三个层级的设置方式、功能定位、运行机制,旨在为各地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供指导,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利用、供需适配,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指引明确,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示范、资源整合的核心作用,具备行业指导、应急救援、资源协调、数据归集等功能;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聚焦专业服务和资源链接,具备专业照护、服务转介、探访关爱等功能,同时接受县级平台指导,联动村(社区)站点,破解乡镇(街道)专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服务不均的问题;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作为三级网络的“终端”“触手”,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文娱休闲、短期托养、助餐服务等功能。

  据介绍,民政部将锚定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的既定工作目标,加快构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后,将对低龄健康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对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和家庭照护支持;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贴心的服务。(朱高祥、钟悦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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