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管理办法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樱花大战》 策划:霍小光 主笔:朱基钗、丁小溪 统筹:吴晶、董峻、王绚 视觉|编辑:杨文荣、唐兴 新华社国内部制作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责编:宋心蕊、赵欣悦)分享让更多人看到《樱花大战》
” “不一定,可能又要在4年以后。
中新网西宁7月9日电 (李隽)9日,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该厅印发《青海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
据悉,青海聚焦涉河建设项目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启用核验”的闭环管理机制。
资料图为在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蜿蜒的黄河。(无人机照片)李玉峰 摄
《管理办法》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设项目,以及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道整治等岸线利用项目。
《管理办法》要求涉河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江河流域、防洪、河道治理、岸线保护利用、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并将施工安排报备至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核验。
《管理办法》提出,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防洪工程安全、岸坡稳定性、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无影响或影响很小的小型涉河建设项目,可采用报告表替代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明确了缆线类跨河项目、取排水设施、监测设施、农村便民桥等四类适用情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完)
【编辑:陈海峰】周恩来又说:“但在那个时候,我们不能怪你们,因为国际上都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是铁板一块,西方国家也是铁板一块。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局长范宇表示,两江新区将继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一号工程”,用好“三送一解决”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抓实知行合一是检验实效、衡量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麦克鲍力施)
- 今日热点
- 书写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传奇
- 独山县:上万份“防疫健康包” 连夜打包派送
- 微信转账2万元未标明借款 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2023年第13号
-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美媒文章:欧洲为什么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