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中字头”协会会长权顺基被查

2026-07-10 06:33:52 | 来源:新华社
小字号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周群峰

  发于2026.7.13总第1243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7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下称“亚经协”)会长权顺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烟台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亚经协是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一级社团法人机构,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中韩经济发展协会”,2009年8月更名为“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2016年5月更名为现名。

  67岁的权顺基在亚经协任职时间已超过20年,此前在吉林、北京等多地企业任职,进入亚经协后,他历任中韩经济发展协会副会长、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秘书长兼执行会长、亚经协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今年以来,已有多名在“中字头”学会协会任职的相关负责人被查。某“中字头”协会副会长余惠中(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我国的行业协会,有很多是行业管理部门转型形成的,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他说,这些年,协会越来越多,其中不少对自己与政府、市场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晰,角色定位含混不清,形成了“非官非商,但又似官似商”的局面。

  余惠中称,正由于上述原因,一些协会利用官方背景获取经济利益,偏离了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的属性。

  100名副会长和45家二级机构

  权顺基被查后,亚经协最受外界关注的,是其“批量式发官帽”。

  2019年年底,60岁的权顺基在亚经协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亚经协会长。同一个会议还选举产生了7名常务理事、25名常务副会长、75名副会长。也就是说,该会议一次性选举产生了100名副会长。

  事实上,在权顺基任亚经协执行会长时,该协会领导职务就已呈“扎堆状态”。2019年1月,亚经协发布的“协会简介”提到,目前,近百名部级老领导、老将军应邀担任协会咨询专家。“协会将一批认同协会宗旨、业绩突出、政治素质高的企业负责人充实到协会领导层,组建成90人会长团。”

  除了副会长,亚经协的二级机构数量也非常多。亚经协官网显示,目前协会有45家二级机构。最早设立的是银发经济工作委员会,设立于2013年6月;最新设立的是产业链合作工作委员会,于2026年4月设立。这些二级机构的办公地点分布在北京、上海、广西、重庆、深圳等多地,负责人多为民营企业家。

  此外,《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亚经协许多二级机构内部也有一套含有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等人员的领导班子。

  比如2026年1月,“数智中国·创享未来”亚经协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权顺基为袁道红(农夫铺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颁发“亚经协常务副会长兼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会长”任命书。袁道红则为常务副会长李林祥,秘书长邹季芳,副秘书长刘斌、刘妍、何雯及12位副会长颁发任命书。

  今年年初,亚经协曾落实上级要求,精简内设机构。1月17日,亚经协发布公告称,为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要求,优化组织架构,撤销图们江区域发展合作部、珠三角与东盟发展工作部、大湾区发展部、公益工作部等17家内设机构。同步新成立交流合作部和对外联络部,承接原17家机构的相关工作职能。公告还称,原17家机构立即停止以原部门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企业要想申请亚经协的分支机构,需要以单位会员的形式缴纳会费,然后成立分支机构,二级机构每年10万元的会费,亚经协会为其开单位会员会费发票。

  《中国新闻周刊》查阅信用中国官网发现,亚经协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实如此——单位会员10万元/年;个人会员:副会长4万元/年、理事2万元/年、普通个人1万元/年。

  若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仅是亚经协45个二级机构和100名副会长的会费,每年就有850万元。

  截至本文发稿时,在亚经协官网的“协会领导”一栏中,已没有副会长的完整名单。官网显示,该协会除了会长(理事长)权顺基、秘书长陈军之外,还有33名副理事长、55名常务理事。

  拿“帽子”做什么?

  多位受访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种种因素影响下,许多协会明码标价兜售“帽子”,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南方某地级市模特协会前常务副会长孙雅丽(化名)称,业内从业者只要每年交几百元就可以成为该协会普通会员,入会几乎无门槛。该协会领导热衷于组织饭局,借机邀约行业从业者到场,席间会兜售协会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等职务头衔,费用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收来的经费大量消耗在私人应酬上,几乎没有真正用于行业专业建设,协会组织的展演、专业培训活动大多粗制滥造。

  孙雅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协会领导把售卖官帽当成协会的盈利模式之一,购买者基本是不同行业的中小民营企业老板,并非深耕模特、时尚美育赛道的专业人士。“他们购买这些官帽的目的,是借此提升社交门面,便于商务应酬。还有的人成为协会领导后,可以结交模特,抱有婚恋、私人交往等目的。可以说,他们入会的原因,大多掺杂各种私欲。”

  孙雅丽还透露,该协会还借机售卖模特资格证,500元即可办证。其实协会自制售卖的证书没有价值,单纯是创收手段。孙雅丽称,她在当地模特行业工作多年,看到该协会种种乱象后,就退出了该协会。

  但也有的人担心,不入会可能被“圈子”孤立。某省一名前环保工程师曾对媒体表示,该省环保产业协会一次性收取3年的会费,提供的培训服务却“价格贵、内容‘水’”,一两天的培训就要三四千元。但不加入协会,又担心“不在这个圈子,投标、参展会被排除在圈子之外”。

  相比普通会员,部分掌握协会最高权力的“一把手”,更是可以利用个人名头,频频参加各种活动,并受到高规格接待。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过往多篇公开报道发现,权顺基及亚经协副会长等人参加的活动,多与高校、地方政府等相关。权顺基还担任多所高校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同时还在多省地级市、县级市任政府高级顾问。出席活动时,通常有一名或多名地方官员陪同,而接待方往往都有借其影响力,开展招商引资、校企合作等诉求。

  与亚经协总部类似,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也借助名头进行商业活动。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亚经协的很多分支机构都处于松散管理状态。“他们把这家‘中字头’的协会当成了企业来做,很多二级机构负责人都是民企老板,后者拿到名头,也是为了便于做生意。”

  针对包括亚经协在内的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吕新建表示,行业协会权力来源复杂,既有原行政职能带来的“残留权力”,又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新生权力”,处于行政与市场的灰色地带。一些协会利用原行政机关影响力背书,手握行业标准制定、资质认定、评审评优、展会审批、资源分配权力,企业想参展、评奖、参与标准制定,绕不开协会。

  “由于拥有公权力,又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衡机制,就容易导致各类腐败问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数字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的协会学会被秘书处把持,有的协会被个别龙头企业把持,违背了会员性组织成立的初衷,把会员当作“唐僧肉”。由于很多行业是一业一会,中小会员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要想了解行业信息、参加行业展会等,只能被迫缴纳不合理的费用。

  权顺基被查后,亚经协将采取怎样的内部整改措施?7月6日,《中国新闻周刊》就此联系到亚经协秘书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方面问题“现在不方便说”。

  如何整治?

  权顺基被查与当下的反腐背景有关。

  在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学会协会”被明确纳入2026年反腐工作重点领域。此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反腐治乱“组合拳”持续升级。

  中央社会工作部发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显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纪委2026年以来累计受理相关问题线索879件,处置736件,谈话函询165件,涉及39人,立案50件14人,其中办理留置案件7起、采取留置措施或者刑事强制措施14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8人。

  截至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联合有关地方监委,先后公布查处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遆倩鹤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端小平案、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张笑宇案以及权顺基案,被查人员职务越来越高、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混乱,利益至上、会企不分、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滥设分支机构,‘靠会吃会’‘戴帽子’‘发牌子’赚钱。线索量居高不下、办案量持续攀升,办案力度、措施超常规,这充分印证了将行业协会商会纳入反腐重点领域的正确性、必要性。”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余惠中认为,要整治协会乱象,最关键的是要划清政府职能与市场行为的边界,在此基础上让所有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吕新建也认为,应尽快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法,明确其“非营利性法人”法律地位,在法律层面厘清行政职能与市场行为的边界,明确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及罚没措施。

  此外,如何规范协会会费收取也需被关注。协会会费问题由来已久,业内争论也很多。主流观点认为,应该由学会协会依据章程,通过相关流程自主决定会费标准。

  不过,邓国胜提到,行业协会商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的费用,应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严格按照发改、财政部门的收费政策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或修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充分表达意见,统筹保障会员和服务对象的权益,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除了收费问题,协会“官帽”或分支机构过多问题应如何解决?

  邓国胜表示,我国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没有对协会应有多少名副会长做明确规定,民政部制定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中提到,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且最多不得超过40人;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且最多不得超过40人。

  “但示范文本只有引导作用,不具有法律或条例的强制约束力。”邓国胜说,更何况社会团体性质不同,会员数量不同,很难用同一标准规定其负责人数量。不过,民政部门可以通过章程示范文本引导其负责人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范畴,社会团体选出的负责人也需报请民政部门备案。

  另外,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即将于8月1日施行。新规要求,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代表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副主任。

  今年以来,多个协会已有相关动作,如6月23日,中国蜂产品协会发布通知称,分支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协会章程与业务范围,严禁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业务雷同重合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下再设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拒不服从协会管理、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违规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依规终止。

  学会协会的监管始终是个难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任何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我国已有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可以说,相关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执行和监督到位。

  “当务之急是通过提升监督手段,解决好这类非营利组织的官僚化和趋利化问题。”何兵称。

  “整治行业协会学会乱象,关键是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既要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化发展,维护行业秩序,又要保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活力,促进行业的发展。”邓国胜称。

  余惠中也提到,对协会的监管力度应掌握好分寸,协会毕竟不同于政府部门,一般都是依靠为所在行业提供服务并获取相应报酬来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因此,对其的财务审计等监管行为应与对政府部门有所区别。

  《中国新闻周刊》2026年第25期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编辑:苏亦瑜】 新华通讯社出品

(责编:牛镛、袁勃)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