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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7月13日电 (记者 刘玥晴)今年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第十年。多名专家学者13日在香港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中国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是维护自身南海权利和主张、捍卫和平稳定、坚守国际法治的正义之举、正当之举。
当天,南海安全圆桌对话暨《南海仲裁案裁决新批驳》发布会在港举行,来自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逾百名专家学者、外国驻港机构代表、国际组织代表等与会。
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吴士存表示,自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以来,菲律宾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编造了“裁决就是国际法”“不执行裁决就是违反国际法”等荒唐逻辑和虚假叙事,反复进行炒作。但这一“裁决”实则导致南海形势起伏不定、局部动荡,它没有、也绝不可能给南海带来和平与安宁。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雷筱璐指出,“南海仲裁案裁决”出炉后,菲律宾屡次借该非法“裁决”进行挑衅、侵权行动,破坏中国和东盟“南海行为准则”谈判磋商氛围,对域内国家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造成拖累。故中国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旨在妥善管控争端、避免争议激化新矛盾。
“中国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所以中国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是在维护战后国际秩序。”中国南海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丁铎强调,尽管菲律宾对“南海仲裁案裁决”进行了一系列包装,但实质上是企图固化该国在南海的非法所得,是破坏战后国际秩序的行径。
丁铎续指,菲律宾无视中国坚持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的一贯立场,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裁决”,实质是将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事项范畴的领土问题进行包装,是对该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恶意滥用。因此,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也是为了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从国际海洋法发展的角度看,丁铎认为,“裁决”的负面影响也体现在一些国家借此在规则解释和适用方面采取双重标准、夹杂地缘政治考量。他强调,若希望国际海洋法能够真正维护公平正义,需要对“裁决”进行持之以恒的批驳。
展望未来,香港大学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创始主任、教授李成表示,需警惕南海虚假叙事泛化风险,切忌将一次海上摩擦或局部矛盾随意升级为不可调和的“敌我对立”。他说,成熟的区域秩序并非完全“零分歧”,而是具备管控分歧、防止误判、换位思考及遏制危机升级的能力,为务实合作保留余地。(完) 【编辑:张令旗】
《办法》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特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类型,明确禁止性行为,要求其设置关联交易限额;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建立专项审计和内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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