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付兆庚接受审查调查

2026-07-25 04:00:14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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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屠夫1984未删减版在线   王玉臣介绍,《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摄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六届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付兆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北京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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