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线上转移接续

2026-07-27 03:03:44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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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17c在线看污污污 其四,在个人信息权益上,不仅赋予个人查询权、更正权、删除权、自动化决策的解释权和拒绝权以及有条件的可携带权等“具体权利”,而且从中升华为“个人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抽象权利”,由此形成法定性和开放性兼备的个人信息权益体系。摄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7月24日对外发布,确保职工换工作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会丢、方便转。

  规程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转移接续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查询办理进度。个人缴费、已归属个人的单位缴费、已转入的职业年金以及相应投资收益均可随账户转移。

  职工已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的,选择名下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作为归集账户;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未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且需归集多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时,区分不同情形,选择一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或者最后一个原就业单位管理的企业年金账户作为归集账户。之后,职工向管理归集账户的企业年金受托人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退休人员正在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其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正在领取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记者:张晓洁

  海报制作:张晓洁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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