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做运动打扑克在线观看 案例二:学员S与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基本案情:2017年8月,学员S(高中学历)依照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今日头条”投放的“注册消防师官方委培中心,简单易考,考不过全额赔付”“提供独家考前辅导资料、内部绝密资料、历年真题解析资料及网校配套题库”等广告信息,以及该公司网站“签约保障通过”、“解决所有报考难题,报考专业不符合?学历未达标?无社保证明?无工作证明?报考资料不全?想要跨省报名?跨行业报考?一键解决!”等虚假违法宣传,缴费19380元(含“通关无忧班型”辅导费用4980元、“名师领航班型”辅导费用12800元、“代报名”费用1600元),参加该公司培训并委托其代为报名。摄
在网络“匿名”“马甲”下 可以摆拍造谣进行营销? 四川自贡荣县烧烤摊主张某 用实际行动向我们再次印证 网络造谣没有“免责券” 流量至上的“生意经” 终会变成“法律罚单”!
案例回溯 近日 张某为给烧烤摊“引流” 在某短视频平台先后发布 摆摊“遭黑恶势力驱赶威胁”的视频 刻意营造“黑恶势力欺压摊贩”假象 相关视频经发布后迅速发酵 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张某已因散布谣言被依法处罚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醒
轻的是嘴,重的是后果:像张某这样编造涉黑涉恶信息,一旦引发公众恐慌,就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面临拘留或罚款。
小的是屏幕,大的是影响:若虚构的是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造成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甚至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若发现可疑信息,欢迎拨打110举报——让我们一起,给虚假信息“断网”!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