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数据看我国“知识产权大国”的含金量有多高
2026-07-30 01:07:36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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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数据看我国“知识产权大国”的含金量有多高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桃花直播免费播放 2021年,学者们分析了四座城市(伦敦、纽约、巴黎和维也纳)的4932个街道名称,某些国家特色逐渐清晰起来。。

  今天(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有关情况。一文带你了解发布会重点↓

  01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实现

  “十五五”平稳起步、良好开局

  知识产权大国的地位更加巩固

  今年上半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核准注册商标205.5万件。认定地理标志产品64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8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发证5061件,新批准建设2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6家快速维权中心,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惠企数量超过1.9万家。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

  截至6月底,我国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6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至16.8件,商标结构持续优化,服务类商标占到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的31%。

  企业创新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攀升

  截至6月底,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到57.4万家,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425.4万件,占国内总量的74.8%,较上年末提升0.3个百分点。品牌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每4个经营主体就拥有1件有效注册商标,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经营主体达到5.5万家。

  重点领域创新动能不断增强

  截至6月底,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有效发明专利占到总量的16.5%,前沿赛道专利的加速积累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赋能增效。重点产业商标品牌布局持续完善,为相关产业品牌化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02

  “十五五”知识产权各项工作

  将聚焦这些重点

  做好“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将重点突出五个方面:

  突出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进一步强调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统一,全方位主动服务好国家全面创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突出培育发展新动能

  强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塑造新优势。

  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

  优化指标内涵,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直接反映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贡献度的相关指标。

  突出回应技术创新需求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助力更好激发创新活力,更早抢占发展先机。

  突出区域协调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对重点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助力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区域发展优势协同融合,增强区域发展活力。

  此外,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继续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充分彰显了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定力。

  不断夯实创新基础。进一步释放了我国持续激励和促进创新的鲜明政策导向,也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稳定预期。

  持续壮大创新动能。有效引导创新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集聚,促进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更加强调创新质量。指标目标注重积极可为,突出切实可行,既明确了对创新质量的任务要求,引导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又持续释放出激励争先的政策信号,鼓励形成更多标志性、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成果。

  03

  我国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

  显著加强

  前五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455亿元

  前五个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45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4.9%,表明我国企业积极以知识产权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向新向优。

  建设8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目前,已经在全国布局建设8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54家快速维权中心,形成了布局均衡、分层分类、导向鲜明的快速协同保护网络,为地方优势产业创新主体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

  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创新。持续推进审查模式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适应新兴领域发展迅猛、创新高效、迭代快速的特点。

  二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加速转化。围绕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高标准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新兴领域专利产业化。

  三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提升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04

  商标法首次全面修订

  从“局部修改”向“系统完善”

  今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这是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体现了我国商标领域立法从“局部修改”向“系统完善”的转变升级。本次修改亮点:

  一是突出诚实守信。明确强调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商标注册条件。进一步拓宽商标可注册要素类别,规定动态标志及其与相关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回应新技术、新业态企业需求。

  三是健全驰名商标制度。将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的表述修改为“确认”,遏制过度追求驰名认定的现象;不再以注册与否区分驰名商标能否跨类保护,更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四是加大商标管理力度。完善闲置商标退出机制,推动解决商标“注而不用”问题。严厉打击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

  五是从严监管商标代理。明确了从业准则、受托事项、备案义务等,细化了违法情形及处罚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商标注册、管理、执法等部门的职责,完善商标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要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商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商标业务办理的便利化程度。

  修改后的商标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编辑:刘阳禾】

[编辑:葛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