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成品油流通管理 新《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近日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六章44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管理职责和行业自律。
第二章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规定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备案实施、备案变更与备案回执注销,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部门、零售许可条件、许可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时限、颁证原则、证书有效期、证书版式、证书使用规范、许可变更事项及费用规定等。
第三章企业经营规范,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完善管理制度、报送购销存数据等要求,明确企业新建改扩建、歇业、油品购销、标识使用等方面经营规范。
第四章监督管理,对地方提出建立企业名录、编制零售体系规划、日常检查、年度检查、数智化监管和分级监管等管理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不予备案及撤销备案回执、不予许可、撤销许可、注销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相关名词解释、实施细则、解释权限及实施时间等。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解读《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总台央视记者 丁雅妮 宋菀)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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