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支一扶”笔试成绩取消 将重新组织笔试
根据河南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26年7月11日河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存在规模性组织作弊犯罪行为。为严肃招考纪律,维护考试公平,经研究,7月11日笔试成绩作废,定于2026年8月22日重新组织笔试。现将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醒
(一)对参加7月11日河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同时参加8月22日笔试的人员予以定补(省外300元/人、省内200元/人),费用由财政保障。8月22日笔试结束1个月内,由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下同)人社部门统计,并通过银行账号发至考生。
参加7月11日河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但没有参加8月22日笔试的人员,没有参加7月11日河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但参加8月22日笔试的人员,不予补助。
(二)本次招募不提供考试大纲,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三支一扶”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主要信息填报不实以及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凡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参加招募资格。
(四)本公告附件中各地信息发布网站为发布“三支一扶”招募相关通知的指定网站。招募期间,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同时,报考者在报考招募期间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募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人员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六)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对不按时限要求参加本次招募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地人社部门做好记录。
(七)招募人员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招募计划
2026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082名,服务期为2年,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满足基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志愿服务基层;
5.具有报考岗位(见公告附件2)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以及工作能力。
(二)对象范围
2024年及以后(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要求基础上,可分别参照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对待)。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岗“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被“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过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7月11日河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有作弊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能在拟招募人员公示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或资格证书的人员;
7.已被各级党政机关招录公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的或未经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名的人员。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00至8月13日17:00,不收取费用。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nrsks.com;技术服务电话:0371-61612719。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发现重复报考的,取消招募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募全过程必须一致。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并作出诚信承诺,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相关信息,全面了解岗位要求,并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导致影响招募或被取消招募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募有关要求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或招募资格。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所报考岗位对应咨询电话。
报考者信息填报后,报名系统自动即时筛查。主要筛查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提交成功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报名申请提交成功,不代表报考者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各招募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募人数的比例,须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募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统一在8月16日9:00-17:00,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岗位核减或取消公告由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者要持续关注所报考省辖市指定网站信息。
(二)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8月22日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笔试考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在报考地参加笔试,并于8月19日9:00至8月2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可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场。
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前30分钟,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报考者不得入场。
在我省入伍或我省户籍的服兵役高校毕业生享受笔试加分(服兵役高校毕业生是指有服役经历且正常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上述人员参加笔试后,须按照所报考省辖市人社部门所告知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报名条件对应的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服兵役高校毕业生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相关考生要持续关注公告中省辖市指定网站有关通知。
8月31日起,笔试成绩(含加分,如无注明,下同)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hnrsks.com)公布的查询通道查询,考生应及时关注。
(三)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无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岗位取消。
各省辖市按照统一格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及笔试成绩。报考者应持续关注各省辖市指定网站,及时查询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需由所在院校开具学历证明)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及同底版照片2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的,各省辖市人社部门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应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如有应试者缺考,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上述情况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数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汇总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若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加试,成绩作为排序依据。
面试、体检的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应持续关注省辖市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各省辖市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募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无人参加体检的,岗位取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
(六)考察
对体检通过者,由各省辖市人社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及通过考察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对象。
拟招募对象人员名单于9月中旬前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人员,正常办理招募手续;对举报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招募。
(八)培训上岗
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及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并于9月下旬上岗服务。
六、待遇保障
2026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相关待遇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及我省实施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0323;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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