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编如下:如今,美中对立、俄乌冲突等各种地缘政治风险愈发凸显,企业出现将海外生产基地回迁至国内的动向。
中新网10月29日电 交通运输部29日上午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商法》。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祝振宇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海商法》修订施行将对我国航运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祝振宇表示,《海商法》作为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重要民商事法律和涉外法律,对于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我国对外贸易货物总量的九成以上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而《海商法》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为航运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指导,为海上运输各方提供了全面法律保障,同时为解决涉外海事纠纷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可以说,《海商法》是我国航运业稳健运行的重要法律基石。
《海商法》的修订事关我国航运业和对外贸易的繁荣与稳定。此次全面修订《海商法》,立足我国既是航运大国又是贸易大国的实际,合理平衡相关行业主体权责配置,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同时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顺应国际趋势的海商法律制度,更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主要修改如下内容:
一是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进一步促进航运和贸易发展。二是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理配置责任和风险,促进形成更加明确稳定的市场预期。三是适应航运单证电子化实际需要,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和主要适用规则,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适应海洋环境保护对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的新要求,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一章,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五是完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有关规则,稳定法律适用预期,更好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祝振宇强调,全面修订后的《海商法》将为新时代推动航运和贸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张燕玲】
在2021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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