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改海商法 不断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 《日姘》波珀指出,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进行了一项阶段性研究,以确保我们理解客户的业务。《日姘》
日前,光泽县纪委监委已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李京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海商法修改积极适应国际航运贸易发展趋势,合理借鉴最新海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不断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
石宏指出,海商法是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重要涉外法律,对于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航运和贸易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新修订的海商法共16章310条,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石宏说,新修订的海商法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大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力度,适当提高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明确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与运输单证具有同等效力;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对船舶载运油类污染损害责任和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责任有关事宜,分设专节作了具体规定。
石宏还指出,为反制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对中国海上运输和船舶建造相关领域采取歧视性、限制性措施,新修订的海商法增加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海上运输和船舶建造相关领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完) 【编辑:陈海峰】
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既是各类所有制和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关注的重要依据,也日益成为地方政府构筑深层次和全新比较优势的重要方向。
”庞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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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麦克鲍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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