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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15日消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同时,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其中,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开展例行督察时,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督察重点;组建两个专项督察组,分别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山东、河南两省,进驻时间两周左右。
进驻期间,各例行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强调,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 【编辑: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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