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实现“事前感知,有效应对”;二是必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打破条块分割的旧观念旧框架,实现全要素全社会协同联动效应,形成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合力;三是必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必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着力布局全国区域应急力量中心和体系,确保对突发情况及时有力启动应急响应和快速进行处置;五是必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六是必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行政监督,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能力。
今天(17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公安部法制局局长郝云宏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为加强执法源头管控,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确保人民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
1
规范接报案程序
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首接责任制度,也就是说,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在网上实现对全量案件类警情的登记管理,受立案工作更加便民、公开、规范、高效。
2
方便群众上门报案
公安机关加强接报案场所建设,很多地方打造了接报案中心,集中接受群众上门报案,对所有案件进行归口管理。
比如,广西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接报案中心,规范管理使用,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刑事案件超期立案问题同比下降20.4%。
一些地方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接报案工作,辽宁、吉林、浙江等多地公安机关探索推行“码上报案”,优化群众上门报警体验,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专属二维码,整个报案流程就能快速完成,告别手写登记的烦琐,更加便利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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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案管机制和案管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智能化监督手段,落实案件类警情动态清零机制,实现对疑似应立未立和未落实“三个当场”案件的智慧筛查、智能评查、预警推送、实时整改,确保案件及时办理。
此外,公安机关还全面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制度,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配备8.9万名法制员,案件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同比下降71%;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同比均下降约6%。
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议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机制功能作用,完善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来,违规异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企执法得到进一步规范。
(总台央视记者 陈昱 刘苏) 【编辑:张令旗】
“副总裁吴勇因年龄原因离任,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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