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式现代化这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求真务实、顽强拼搏,不断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2025年11月19日至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和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统称“和合系”公司)、被告人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系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林强在实际经营被告单位“和合系”公司期间,伙同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明知“和合系”公司未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仍以虚构的投资票据贴现等业务为幌,通过开设销售网点、召开产品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采取将私募理财产品拆分数期滚动发行、允许集资参与人拼单购买等方式规避人数限制,并以承诺6%至10.5%的年化收益为诱饵,采取冒用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已清算的资管产品,以及在全国多个省市金融资产交易机构挂牌备案等方式非法发行、销售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余亿元,未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所募集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兑付本息,少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对外投资及个人挥霍。
被告人林强为掩饰、隐瞒其本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指使他人通过境内转账、跨境转移资产等方式转移其控制“和合系”公司期间非法募集的资金,数额共计人民币8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和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曹伟、张淳,伙同叶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均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泓量作为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另指控被告人林强构成洗钱罪,被告人叶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和合系”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被告人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及各名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等发表了各自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总台记者 杨松涛) 【编辑:刘阳禾】
据悉,自该办法施行之日起,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八号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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