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前进道路也不会一帆风顺。
2025年11月19日至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和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统称“和合系”公司)、被告人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系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林强在实际经营被告单位“和合系”公司期间,伙同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明知“和合系”公司未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仍以虚构的投资票据贴现等业务为幌,通过开设销售网点、召开产品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采取将私募理财产品拆分数期滚动发行、允许集资参与人拼单购买等方式规避人数限制,并以承诺6%至10.5%的年化收益为诱饵,采取冒用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已清算的资管产品,以及在全国多个省市金融资产交易机构挂牌备案等方式非法发行、销售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余亿元,未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所募集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兑付本息,少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对外投资及个人挥霍。
被告人林强为掩饰、隐瞒其本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指使他人通过境内转账、跨境转移资产等方式转移其控制“和合系”公司期间非法募集的资金,数额共计人民币8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和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曹伟、张淳,伙同叶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均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泓量作为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另指控被告人林强构成洗钱罪,被告人叶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和合系”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被告人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及各名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等发表了各自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总台记者 杨松涛) 【编辑:刘阳禾】
2020年8月,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县经营一家个体蛋糕店的周某收到法院传票和起诉书,同样是因为周某店里售卖的蛋糕上有“海底小纵队”的卡通玩偶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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