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水鸟总量约60.6万只 年均增加1.9万余只

  中新网西宁11月22日电 (李江宁)“作为青海湖指示物种的水鸟,目前统计总量约60.6万只。”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刘青春11月21日对外称,青海湖水鸟统计总量连续11年总体呈明显上升趋势,年均增加1.9万余只。

图为在青海湖鸟岛栖息的水鸟。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供图。

  青海湖作为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是高原内陆湖泊湿地的典型代表,既是阻挡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也是青藏高原重要的“气候调节器”。

  据介绍,青海湖黑颈鹤种群数量2018年至2024年呈波动趋势,保持在80只至120只之间,种群数量峰值为124只。(完)

【编辑:惠小东】
直接打开
<kbd date-time="J4QGX"></kbd><del id="Q8doFxwk"></del>
分享成功
热门导读
<b lang="mL03Ia"></b>
  • 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将于近日择机执行第一次出舱活动
  • �
  • 武汉铁路迎来节后第二波客流高峰
查看更多

《兄妹蕉谈在线》

发布时间:2025-11-24 03:58:03 家属母亲和女儿们的轿人物第一集 来自湖南

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达到7095亿元,比“十二五”期间翻了一番。  “看似‘高高在上’的纳米技术其实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展开
打开APP,阅读全文
支持楼主

95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3642652
举报
热点推荐
  • 大皖正能量安徽一48岁教师离世生前曾资助20多名学生留下厚厚一沓献血证

    2025-11-24 03:58:03

  •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2025-11-24 03:58:03

  • 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这样深入阐述

    2025-11-24 03:58:03

  • 陕西救援力量驰援土耳其地震灾区

    2025-11-24 03:58:03

  • 2020年5月全国公车采购金额达28亿元

    2025-11-24 03:58:03

  • 新城区:以“智慧作业”育人让“双减”更有温度双减-滚动新闻

    2025-11-24 03:58:03

安装应用

年轻、好看、聪明的人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