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表决通过

2025-11-29 23:11:28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无毛白虎视频免费版 灾区现场随处可见破碎倒塌的楼房,当地救援队伍急需重型设备参与救援,公司携带的5台挖掘机设备很快被分派至不同区域开展作业,截至目前已协助当地救援队伍救出被困民众20多人。摄

  中新网重庆11月28日电 (张旭)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消息,11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制定出台《条例》,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标志着重庆地方金融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重庆金融监管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条例》有力贯彻中央金融工作要求,理顺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做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长牙带刺”,压实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责任,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工作体系。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审批和备案事项,设定罚款、停业整顿、吊销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措施,健全“空壳”“失联”机构退出机制,从严惩处非法金融活动,提升监管震慑力。

  《条例》专门设置“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章节,提出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增强重庆作为西部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为回应社会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条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和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恶意逃废债、金融欺诈等违法活动打击力度。(完) 【编辑:李润泽】

下载头条新闻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