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下载芒果直播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胡璐、韩佳诺)3日对外发布的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突出强调了“规范”,明确提出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
“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发展等,必须规范有序。”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红说,为保障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方式、期限、程序、管理等有明确要求。
例如,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等。
宋志红介绍,从以往流转实践看,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容易出现流转行为不规范、受让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或者拖欠流转费等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文件提出,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是防范上述风险的重要举措。 【编辑:王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