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司法
中新网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谢雁冰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个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17日正式联合发布。这10个典型案例覆盖多个行政管理领域、不同行政争议类型,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明确裁判规则,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司法。
10个典型案例包括:103家公司不服江苏省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撤回建筑资质许可行政复议案;某开发公司不服浙江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缴违约金行政复议案;某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不服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某房地产公司不服黑龙江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某建设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某房地产公司诉河南省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案;某客运集团公司诉吉林省某市人民政府履行公交化改造行政协议案;某投资公司诉福建省某市公安局某分局不履行行政许可法定职责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案;某机械公司诉浙江省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履行会议纪要案;某矿业公司诉贵州省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
此次发布的“某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不服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显示,2024年4月,被申请人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申请人开设的中医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多项涉嫌违法的行为,包括该诊所在网络团购平台使用“2022年度某网络团购平台人气品牌”“某市健康免疫力协会会员单位”“服务300+人群”等宣传语,没有相关证据支持等。被申请人于当年9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申请人的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1万元罚款和警告。申请人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且处罚过重,遂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行政复议机构赴现场实地核查,召开案件协调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行政复议机构依法组织调解。经过多轮释法明理、沟通协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制发了行政复议调解书,对申请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从罚款3万元调整至2万元,同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12月25日施行),对申请人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不予处罚,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调查核实有关案件事实,通过准确适用地方裁量基准,确保“过罚相当”。最终,行政复议机构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法律框架内适度调整罚款金额,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实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平衡。
据悉,下一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构将全面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公正审理并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完善民营经济保护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完) 【编辑:惠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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