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电影97电影2021》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两国元首会晤成果文件清单一、请两国元首签署并发表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二、双方共同发表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倡导世界多极化和新型国际关系的联合声明》
三、请两国元首见证签署的合作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城市发展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共同建设满洲里-后贝加尔跨境铁路1435毫米轨距二线的协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关于可控核聚变领域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支持开放贸易和多边主义的联合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关于发展重要工业品可持续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海关干部教育培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关于俄罗斯配合饲料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谅解备忘录(2026-2027)》
(九)《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中国科学院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一)《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影局与俄罗斯联邦文化部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谅解备忘录》
(十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俄罗斯总统国民经济和国家行政学院联合活动计划(2026-2027)》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日报社与俄罗斯联邦塔斯社合作协议》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日报社与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国家媒体集团新闻交流与合作协议》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俄罗斯联邦塔斯社关于举办建立合作关系70周年系列活动的备忘录》
(十七)《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俄罗斯全俄国家电视广播公司关于深化纪录片和专题报道合作的协议》
(十八)《清华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关于共建“中俄创新研究院”的合作备忘录》
(十九)《北京大学-莫斯科物理技术学院关于人才联合培养与科研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协议》
(二十)《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关于共建中国-俄罗斯卓越工程师学院项目的协议》
四、双方同意现场宣布的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创新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与俄罗斯联邦能源部关于绿证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俄罗斯联邦今日俄罗斯国际通讯社关于举办2026上海合作组织专家论坛的备忘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国家媒体集团新闻交换与合作协议》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俄罗斯天然气传媒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培养专业和职业教育领域人才的合作备忘录》
(六)《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俄罗斯联邦体育部合作备忘录》
(七)《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俄罗斯国家媒体集团深化合作协议》
(八)《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俄罗斯联邦政府财政金融大学合作备忘录》
(九)《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俄罗斯移动通信传媒在“中俄教育年”框架内联合制作节目的协议》
(十)《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俄罗斯会展基金会合作协议》
(十一)《中俄基础科学研究院联合发展路线图(2026-2030)》
(十二)《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商学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山东大学与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共和国政府和喀山联邦大学谅解备忘录》
(十四)《北京外国语大学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关于在俄语领域开展合作的协议》
(十五)《北京外国语大学与俄罗斯联邦青年事务署关于教育与青年政策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南开大学与莫斯科国立大学合作协议》
(十七)《四川大学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科学和教育合作协议》
(十八)《四川大学和莫斯科国立大学合作协议》
(十九)《华东师范大学与俄罗斯“新项目推广战略倡议署”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复旦大学与俄罗斯国家研究型高等经济大学双学位硕士项目协议》(完) 【编辑:胡寒笑】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与台湾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九七电影97电影2021》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