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国一审被判12年

2025-11-27 14:33:16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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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在学校可以随时随地的c 为了不让亲戚们觉得失礼,他们对外谎称李思琦在回家路上“阳”了。摄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国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玉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将追缴在案的被告人李玉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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