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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天津2月5日电 (记者 孙玲玲)台盟天津市委员会5日发布讣告称,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优秀盟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届、九届台盟中央常委,第九届全国台联副会长,第十二届、十三届天津市政协常委,台盟天津市委员会原主委,天津市台联原会长叶惠丽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2月4日6时01分在天津逝世,享年74岁。
叶惠丽同志祖籍台湾省新竹市,1952年11月出生于天津市。1986年7月加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天津市工程液压件厂、天津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工作。1982年4月调入台盟天津市委员会,历任组织处处长、秘书长、专职副主委,2007年6月当选台盟天津市委员会主委,2008年10月当选天津市台联会长。叶惠丽同志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坚定不移贯彻中共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广泛联系在津台胞,团结带领台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津台交流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叶惠丽同志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是两岸民间交流的积极推动者和坚定践行者。她牢牢把握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提出“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常来常往”的工作思路,以“走亲戚”“接地气”的工作方式,推动对台政策落地,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积极组织台湾文化、艺术、农业、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团组来津考察交流,累计接待台湾岛内团组近百个,覆盖台湾文艺界、妇女会、狮子会、残障协会、宗亲会等多个层面。许多台湾同胞亲切地称她为“叶姐姐”,在她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主动承担起两岸友好“传播者”的光荣使命,促成一批民间合作成果落地生根。
叶惠丽同志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围绕两岸基层民众和青年一代交往交流、台胞在津创业就业等课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厚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民意基础、增进两岸同胞福祉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完)
【编辑:李润泽】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始终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工作,我们一定能切实维护好群众合理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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